9月24日,湖南又有一名厅官被“双开”。当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引述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通报称: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株洲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顾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图片来源:公号“三湘风纪”

经查,顾峰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销毁、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婚生育一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顾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三观扭曲,法纪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顾峰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在纪检监察部门的通报中,顾峰不仅存在政治问题、贪腐问题,在个人生活上也有严重越轨的表现。其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婚生育一子”的表述,在落马官员中并不常见。

对落马官员而言,非婚生子不仅意味着他们与合法配偶以外的人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同时也是违法行为,将会让他们受到更加严重的惩处。

陈仲怀受审 图片来源:广西新闻网

此前落马的广西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陈仲怀,曾在忏悔中说出自己非婚生子的动机。

2014年9月,陈仲怀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同年12月1日,陈仲怀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5年5月12日,陈仲怀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经查,2010年至2014年,陈仲怀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67万元,还与情人非婚育有一子。

1980年9月,陈仲怀结婚组建了家庭,1982年育有一女。但是,陈仲怀家里的老人认为,无儿便是无后。不断受到这些封建思想的侵袭,陈仲怀心里隐隐作痛,要一个儿子的念头不断在他脑子里打转转。

2002年,陈仲怀认识了在南宁打工的女青年魏红(化名),并发展为情人关系。陈仲怀把想生个儿子的念头告诉了魏红,并得到同意。不久后,魏红怀孕,辞去工作,陈仲怀为其租了房屋,每月提供生活费。2003年,魏红生下一个男孩。

2009年担任局长后,为给这对母子提供更好的条件,陈仲怀变本加厉,抓住一切机会收钱、捞钱,然后购置商品房、小轿车供魏红使用。据不完全统计,陈仲怀共为魏红提供购房、房屋装修、购买汽车及其他各类生活消费支出158万多元。

落马之后,陈仲怀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追悔莫及,但为时已晚。正如陈仲怀在忏悔书中所写:“腐败的根源在于思想先腐败,继而导致政治腐败,公权滥用,公权私用,最终导致经济腐败,收受贿赂,贪赃枉法。”

无独有偶,2015年8月19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溧水区原区委书记姜明重婚、受贿案。2005年元宵节,时任溧水区委组织部部长的姜明,在一次饭局上结识了女青年肖菲,不久后两人非婚同居。2008年2月底,肖菲为姜明生了一个女儿。在庭上,姜明也声称,非婚生子带来的经济压力是让他走上腐败之路的原因之一。

对领导干部而言,个人生活的放纵、混乱,并不是孤立存在的问题。在生活作风问题上丧失底线,很可能会连带发生思想塌方,甚至成为贪腐的“催化剂”。为此,有关部门还应对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问题保持高度重视,防患于未然。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澎湃新闻等

编撰/杨鑫宇 编辑/白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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